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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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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第一條【適用范圍】適用于運用淘寶網評價工具的淘寶網賣家和買家。

第二章 評價闡明第二條【評價時間】買賣雙方可基于真實的買賣在買賣勝利后指定時間內發布與買賣商品或效勞相關的信息,展開互相評價。詳細如下:(一)一級類目 “景點門票/演藝演出/周邊游”、“度假線路/簽證送關/旅游效勞”、“特價酒店/特征客棧/公寓旅館”下的買賣,評價時間為買賣勝利后90天內。(二)除上述買賣外,評價時間為買賣勝利后的15天內。第三條【評價組成】淘寶網的評價包括“店鋪評分”和“信譽評價”。 店鋪評分(即店鋪DSR)由買家對賣家評出,如對商品或效勞的質量、效勞態度、物流等方面的評分指標。信譽評價由買賣雙方互評,包括“信譽積分”和“評論內容”。第四條【店鋪評分邏輯】每項店鋪評分均為動態指標,系此前連續6個月內一切評分的均勻值。每個自然月,相同買、賣家之間買賣,賣家店鋪評分僅計取前3次。店鋪評分一旦作出,無法修正。 第五條【賣家信譽積分邏輯】在信譽評價中,買家若給予賣家好評,則賣家信譽積分加1分;若給予差評,則減1分;若給予中評或15天內雙方均未評價,則信譽積分不變。若賣家給予好評而買家未在15天內給其評價,則賣家信譽積分加1分。相同買、賣家恣意14天內就同一商品多筆買賣產生的多個好評賣家只加1分、多個差評賣家只減1分。每個自然月,相同買、賣家之間買賣,賣家增加的信譽積分不超越6分。第六條【買家信譽積分邏輯】買家購置商品,每完成一筆“買賣勝利”的買賣,買家信譽積分加1分;若賣家給予買家差評,則減1分。相同買、賣家恣意14天內就同一商品的多筆買賣只加1分,多個差評只減1分;每個自然月內相同買、賣家之間買賣,買家增加或扣減的信譽積分不超越6分。同時,淘寶網可視買家的違規情形及違規次數,對買家的信譽積分停止一定扣減。買家信譽積分每月1日更新。第七條【追加評論】自買賣勝利之日起180天(含)內,買家可在作出信譽評價后追加評論,內容不得修正,也不影響賣家信譽積分。第八條【評價解釋】被評價人可在評價人作出評論內容或追評內容之時起的30天內作出解釋。第九條【評價修正】評價人可在作出中、差評后的30天內,對信譽評價停止一次修正或刪除。第十條【特殊邏輯】淘寶網可基于消費者體驗、賣家運營及平臺運營需求,調整淘寶網評價工具適用范圍或相關計算邏輯,并將提早通知會員。第三章 違規處置第十一條【評價準繩】為確保評價內容能為消費者購物決策提供牢靠的根據,反映商品或效勞的真實狀況,買賣雙方經過淘寶網評價工具發布評價的,其評價應當與買賣的商品或效勞具有關聯性,且合法、客觀、真實,買賣雙方不得應用淘寶網評價工具損害相關方合法權益。第十二條【違規處置】淘寶網將基于有限的技術手腕,對以下不當運用評價工具發布與評價準繩不符的行為作出處置,如屏蔽評論內容、評分不累計等處置措施。(一)《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置標準》中規則的發布違禁信息、虛假買賣、濫發信息、發布交互風險信息等違規行為所觸及的買賣;(二)買家、同行競爭者等會員被發現以給予中評、差評、負面評論內容等方式謀取額外財物或其它不當利益的歹意行為所對應的買賣; (三)包含辱罵、泄露信息、污言穢語、廣告信息、無實踐意義信息、色情低俗內容或其他有違公序良俗的評論內容的買賣;(四)淘寶網排查到的其他異常的買賣。除前述違規處置外,淘寶網視情形對違規會員可采取屏蔽評論內容、評分不累計、限制違規/異常買賣的評價工具運用、限制買家行為等措施。 第十三條【評分不重算】評分不累計后,淘寶網不針對剩余評價重新計算評分。第十四條【投訴時效】會員須在買賣對方作出評價的30天內停止投訴,未在規則時間內投訴的,不予受理。第四章 附則第十五條【生效時間】本標準于2015年3月31日初次生效,于2020年5月20日最新修訂。